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《财政支出(项目支出)绩效评价操作指引(试行)》 的通知
(中评协[2014] 70 号)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(注册会计师协会)、各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:
为指导评估机构执行财政支出(项目支出)绩效评价业务,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《财政支出(项目支出)绩效评价操作指引(试行)》,现予以发布,自 2014 年 8月 1 日起施行。
请各地方协会将《财政支出(项目支出)绩效评价操作指引(试行)》及时转发评估机构,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学习和培训,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。
附件:财政支出(项目支出)绩效评价操作指引(试行)
2014 年 4 月 30 日